关于开展2022年度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第三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抚住建发〔2022〕30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抚州市优质建设
工程奖(第三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东临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抚住建监〔2021〕20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第三批)评选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程范围和工程规模
(一)申报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的工程,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质量达到抚州市先进水平,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
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⒉施工方法、工艺先进,应是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或市优质结构工程;
⒊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正常使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⒉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功能完善、效果良好;
⒊消防、室内环境验收符合要求;
⒋工程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参建各方已签署了竣工验收文件,受监的质量监督机构出具了监督报告并投入正常使用。
(二)申报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的工程规模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房屋建筑工程
⒈群体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应达到1.5万平方米及以上,单体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应达到3000平方米及以上。
⒉住宅小区同期开发同一标段的工程应整体申报,且建筑面积应达到18000平方米及以上;非住宅小区内的单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应达到3000平方米及以上。
⒊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应达到2万平方米及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
⒈城市立交桥、跨河桥单座桥长度应达到500米及以上或单跨50米及以上,工程造价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⒉城市隧道应达到500米及以上或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综合管廊工程造价应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⒊城市道路工程造价应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城市广场工程造价应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⒋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应达到日处理200吨及以上或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
⒌污水处理厂、供水厂工程造价应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应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绿化面积应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造价达1000万元及以上。
二、申报和推荐要求
(1)申报工程的承建单位填报《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并附相关申报资料,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逐级上报。
(2)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参建单位分包施工合同;
4.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验收证明、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5.市优质结构工程或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证明材料;
6.工程彩色数码照片20张。
(3)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所监督工程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报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由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将审核情况和拟推荐的工程项目名单和《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及其它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项目名单应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建筑面积、结构层次、工程地点、工程类型、工程现场复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4)各县(区)的工程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报工程受监质量监督机构审核盖章,经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由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推荐情况、拟推荐的工程项目名单和《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及其它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项目名单内容要求同上)
(5)申报市优质建设工程的项目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优先申报推荐:
1.“绿色建筑工程”优先推荐,需提供绿色建筑标识证书或者绿色建筑图审合格证。
2.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工程优先考虑入选。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所监督工程项目的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2)各县(区)所监督的工程项目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
(3)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及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审核推荐情况、拟推荐的工程项目名单和《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及其它申报资料一并报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2022年度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项目严格执行抚住建监〔2021〕20号文件精神。申报企业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获奖。对违反相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和评选资格。
(二)评审工作人员要坚持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秉公办事,严守廉洁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相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我局将按有关纪检监察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工程现场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1、市辖区项目申报联络方式:
联系人: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周光华
联系电话:0794-8283712
办公地址:市建筑综合管理站(陆象山大道699号)
1201室
2、县(区)项目申报联络方式:
请自行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
3、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相关资料由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企业自行报送视为无效)
联系人:叶远盛
联系电话:0794-8233272
办公地址:抚州市竹山路市直2号楼618室
附件: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9日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印发
抚州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申报日期: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一、申报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
工程所在地 | 设区市: 县(市): | ||
工程地址 | |||
竣工验收时间 | 竣工验收备案时间 | ||
工程造价 | 万元 |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 |
工程类别 | |||
建设单位 |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监理单位 |
二、承建(总包)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资质等级 | 法人代表 | ||
建造师 | 联系电话 | ||
承建(总包) 主要内容 | |||
申报意见:
承建(总包)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三、参建(分包)施工单位
1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建造师 | 联系电话 | |||
参建(分包)主要内容 | 分包工程造价 占总造价 % | |||
申报意见:
参建(分包)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2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建造师 | 联系电话 | |||
参建(分包)主要内容 | 分包工程造价占总造价 % | |||
申报意见:
参建(分包)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3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建造师 | 联系电话 | |||
参建(分包)主要内容 | 分包工程造价占总造 % | |||
申报意见:
参建(分包)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四、工程质量情况
五、监理单位意见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总监理工程师 | 联系电话 | ||
申报意见:
监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六、建设(使用)单位意见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意见:
建设(使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七、申报材料核查记录表
序号 | 申报材料内容 | 核查记录 |
1 | 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 | |
2 | 承建单位总承包施工合同 | |
3 | 承建单位建造师注册证书 | |
4 | 参建单位分包施工合同 | |
5 | 参建单位建造师注册证书 | |
6 | 监理合同 | |
7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8 | 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 |
9 | 装饰装修工程提供消防、室内环境验收资料 | |
10 | 分包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11 |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 |
12 |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
13 | 工程实体照片 | |
质量监督机构核查意见:
核查人:质量监督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注:申报材料内容按工程类别申报要求填报。
推荐意见:
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意见:
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意见:
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意见:
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材料准备及填表说明
一、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填表要求
1.申报单位填写《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加盖公章,打印装订一式两份。
2.填写的工程名称必须与施工许可证等文件中的工程名称一致。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3.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总包、分包)单位名称填写应为单位全称,单位名称必须同合同中的单位名称(公章)一致。如有更名,需有有关批准文件。
4.申报材料中涉及工程地址、工程造价、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等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差异,要有相应的变更证明。
5.工程类别分: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市政公用、建筑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
6.房屋建筑工程填写建筑面积(m2),其他工程填写工程规模(万元)。
7.工程质量情况主要填写:工程施工特点和亮点、施工关键技术、施工过程控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质量验收、交付使用等情况和获得的荣誉奖项等。
8.表内签署意见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意见应含有工程有无结构裂缝、有无渗漏等工程质量情况及是否同意申报等方面内容。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按《申报材料核查记录表》要求准备,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核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字盖章。
2.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辩认。申报单位应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装订成册,封面贴上按表七内容要求的申报材料目录。
三、工程照片要求
1.工程照片不少于20张,每张照片应有文字说明,并单独组成影集。照片应为1000万以上像素6寸彩色照片。
2.房屋建筑工程照片内容包括:工程全貌、立面、主要功能部位、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地下室、屋面、楼梯间、卫生间、建筑装饰装修、门窗、幕墙、水电安装、设备安装工程等。
3.市政公用工程照片内容包括:工程全貌、主要功能部位、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水电安装、设备安装工程等。根据工程类型,重点突出结构施工质量、安装工程质量。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照片内容包括:大厅、走廊、会议室、标准间、楼梯间、卫生间等部位,墙面、吊顶、地面、扶手栏杆、卫生器具、水电安装等细部,门窗、幕墙及结点构造。
关于开展2022年度抚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第三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抚住建发〔2022〕3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