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抚州市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设计指导图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广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在我市的应用,现面向抚州市建筑设计单位及有意愿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企业征集一批抚州市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设计方案,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设计方针,突出“以人为本、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绿色低碳、安全可靠”的理念,充分体现抚州市地方特色,注重传承传统工艺和实际应用,尊重农村生产生活演变规律,适应新时代农民追求品质生活、发展现代农业等美好生活的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20㎡,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层数不超过3层;按建筑占地面积分为小、中、大三个类型(小型:90㎡、中型:100㎡、大型:120㎡)。
(二)每个建筑类型应至少提供2种以上建筑风貌、立面造型的设计方案,以及2种以上不同尺寸的平面布局,以适应不同的宅基地条件限制。
(三)房屋结构以轻钢为主,鼓励采用绿色建材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并按照全装修标准设计。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须同步设计、光伏板面积不小于10㎡。
(四)按照适用、经济的原则,结合老虎机游戏农房建设的实际情况,设计方案建造成本控制在单方造价人民币2000元以内(含土建及装修)。
(五)设计方案应包括:
1.设计方案说明;
2.设计方案效果图、各楼层和屋顶平面图(1:100);
3.不同方向的建筑立面图(1:100),应标明建筑材质、色彩和相关尺寸等;
4.主要部位的剖面图(1:100);
5.建筑风貌、立面造型、平面布局等灵活多样性的相关图示和说明;
6.建筑构造说明、节点示意图及施工说明;
7.装修做法及材料明细;
8.工程建设投资概算表
三、报送及发布
(一)设计方案文本资料统一为A3规格,一式两份。每个方案按设计方案说明、图纸、工程投资概算的顺序单独装订成册,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技术服务科。联系人:彭彤,联系电话:13970472971,电子邮箱:371596820@qq.com。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方案编入《抚州市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设计指导图集》,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进行发布,并推送至各县(区)住建局。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0日
关于编制《抚州市装配式轻钢结构住宅设计指导图集》的通知.pdf